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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测评活动工作开展的通知
关于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测评活动
工作开展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美育综合素质教育的指示精神,将美育综合素质测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教育现代化和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学生中考和高考的参考依据。
弘扬我国传统文化,鼓励广大青少年向特长型、技能型、高素质人才发展,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美育综合素质教育,开创学校文化建设新局面,更好地培养青少年艺术展现力和创造力,展示我国青少年综合素质教育成果,提高我国美育教育事业。
一、项目介绍
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测评是以艺术考级的形式为基础,着重美育综合素质发展的评定,以专业技能、文化素养、专业修养“三位一体”为核心的综合素质测评。中青育美综合素质测评活动中心由科技、文化、教育、健康等多名国家级专家学者共同组建,为大中小学艺术特长生进行美育综合素质活动的教育、评估、咨询、指导等工作,作为教育部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教育部门提供美育大数据。中青育美综合素质测评活动中心为美育综合素质系列活动管理指导机构。负责本项目的组织、推广、实施等工作。
本项目由专家论证委员会、专家编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及考官团队、教师团队、培训团队、测评团队、在线服务团队等组成。集项目论证→编写→出版→发行教材→培训→等级测评→审核→发证及书面考试与现场考核为特点的美育综合素质活动体系。
中青育美综合素质测评活动中心(网)做为指定网络媒体,可以对考核现场进行全程播放,学生及家长也可通过手机客户端观看测评现场。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的监督,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项目名称
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测评
三、项目宗旨
美育校园 文化中国
提高民族文化素养、培养青少年综合素质
四、目的及意义
储备国家综合素质人才,注重美育综合素质发展,逐渐从“应式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发掘和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提高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水平,促进我国综合素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着极其重要意义。
五、测评对象
4至18岁青少年均可参加
六、级别设置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学龄段分为:1至3级为初级、4至6级为中级、7级至8级为中高级、9至10级为高级 。
七、测评科目
1、声乐类
2、器乐类
3、舞蹈类
4、表演类(语言)
5、书画类
八、测评程序与形式
问答、书面考核与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1、报考1级-3级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以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2、报考4级-10级以上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以书面形式考核。
3、问答、书面考核全国统一命题,考核标准及题库由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等级测评中心提供。
九、测评标准
1、专业技能90分
2、文化素质60分
3、艺术素质60分
以上三个项目的总分平均分为美育综合素质等级合格成绩分。(文化素质60分+艺术素质60分+专业技能90分=210分÷3项=70分为合格) 评审结果为“通过”、“不通过”。通过者可获得相对应的等级测评证书,不通过者不予发放。
十、教材及曲目
美育综合测评教材使用《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测评全国通用教材》或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的《社会艺术水平等级测评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目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十一、 报名须知
1、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测评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
2、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等级测评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3、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马林巴除外)。报考声乐者,使用伴奏或钢琴伴奏。
十二、证书的颁发
1、经测评合格的考生,(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测评中心、国家青少年优秀人才数据库)颁发《综合素质等级证书》。
2、(可选项)测评等级达到五级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加入《中华少儿优秀人才数据库》,经审核批准正式录入后,有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测评中心、中华少儿优秀人才数据库共同出版《中华少儿优秀人才集锦》。
3、证书查询:凡参加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测评的学生,可登陆中青育美综合素质测评活动中心查询测评成绩和证书及入库证书。
十三、其他事宜
每年举办青少年美育综合素质教育成果展示及其相关活
